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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关于提高政治站位改进工作作风的六条规定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5-14 [来源]: [浏览次数]:

(2018 年 7 月 5 日共青团十八届中央书记处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

2018 年 7 月 18 日共青团中央发布)

为建设一支能担当党的青年工作使命、堪当青年榜样的团干部队伍,坚持从严从实、防微杜渐,作出以下规定。

一、坚决反对官本位思想。严禁自我设计、投机钻营,伸手向组织要职务、要待遇;严禁为谋求个人升迁拉关系、跑门路、打招呼。

二、坚决反对宗派主义。严禁组织和参加以团干部或团干部经历名义举行的各种聚会联谊活动;严禁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

三、坚决反对脱离青年。严禁追逐名利,热衷于结交名人精英,漠视广大青年;严禁以“官”自居,抖威风、耍特权;严禁把联系青年当作秀,装样子、走过场。

四、坚决反对飘浮作风。严禁空喊口号、不干实事,讲假话、讲大话空话;严禁好大喜功,讲排场、比声势;严禁报假数字、造假政绩;严禁搞短期行为、做表面文章堆“盆景”工程。

五、坚决反对以公谋私。严禁拿团内代表委员遴选、评奖评优名额分配、工作评比评价等权力作交易、谋私利;严禁借社会赞助为个人造势、为亲友谋利。

六、坚决反对慵懒散漫。严禁妄自菲薄、敷衍塞责,轻视工作价值,心浮气躁、眼高手低,不琢磨工作、老想着转岗;严禁挖坑算计,只谋人不谋事,世故圆滑、不讲原则;严禁不思进取、慵懒无为,怨天尤人、暮气沉沉。团中央书记处同志、团中央委员会成员、团中央机关全体干部、团中央直属单位班子成员要带头模范遵守本规定,带领各级团干部坚定革命意志、发扬奋斗精神,保持蓬勃朝气、展现清风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