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说明
1.本借用申请单适用于各分团委、团总支、学生分会、班集体向团委、校学生会借用各种物品、活动室之用。借用单位一栏只能填写分团委、团总支、学生分会或班级名称。
2.各单位在借用物品前应详细填写本申请单,经办人和团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后与团委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陈浩18002481407
时间:星期二到星期五中午12点到12点半 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308。
3.经手人需抵押本人有效身份证,待校学生会办公室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
4.对所借用的物品,要至少提前3-5个工作日按要求填写申请单。如:周一借用,则须在前一周的周三前填写本单。
5.对所借用的物品,要精心使用、保管,对所借用活动室在使用时不要动用其他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6.如多家单位同时借用同一物品,则采用“先办理先借”的原则。
7.应按时归还所借用的物品。